中新網4月8日電 據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消息,日前,稅務總局督察內審司負責人就《國家稅務局系統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辦法(試行)》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負責人指出,《辦法》出台後,經濟責任審計重心將由現在“廉政”審計向“勤政”審計轉變,被審計領導幹部在審計中角色地位將由現在的被動反應型向主動作為型轉變。
  負責人指出,目前國稅系統經濟責任審計仍停留在傳統審計“查錯糾弊”階段,重在審計領導幹部有無不廉政的問題,其作為鑒證、反映、評價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業績的主體功能尚未確立,審計結果作為領導幹部考核任用獎懲的科學手段和依據作用有限。目前的工作目標取向和工作重心仍放在對領導幹部“廉政審計”上,對“勤政審計”重視不夠。
  負責人表示,《辦法》出台後,國稅系統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將發生以下變化:一是經濟責任審計類型將由過去主要是審計發現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的“錯弊型”審計向從正面鑒證、反映、評價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的業績情況“績效型”審計轉變。二是經濟責任審計重心將由現在“廉政”審計向“勤政”審計轉變。三是經濟責任審計功能將由現在追求單個審計項目效果向追求內部控制與風險防範的整體效果轉變。四是被審計領導幹部在審計中角色地位將由現在的被動反應型向主動作為型轉變。五是審計評價方式將由現在的以抽象性、主觀性評價為主向以寫實性、客觀性評價評價為主轉變。  (原標題:稅務總局:經濟責任審計重心將由廉政轉向勤政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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